现今有许多大企业花了许多钱进行游说,以便说服政策的制定者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得著作权法更得加地严谨!他们彼此争辩着,以为严谨的著作权能够诱发出更多创意、更多创新以及更多工作;
这是不对的!工作本身无论如何都大势已去,而且没有任何政策的制定能停止这场浪潮!
关于创意与创新,事实上正好相反!版权的政策,限制了我们能自然透过科学技术来分享、改善以及尝试的可能性。而对于创意与创新而言,它是个强而有力的中断器!
在这里,骇客空间〈Hackerspace〉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用他们自己的一段话来诠释“骇客就是取其所需,然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改善,并分享它!”
骇客空间是社会运作下的有形场所,人们可以针对他们的计画碰面然后一起努力。他们大大的仰赖这种开放的资源现象,好让他们也能贡献一己之力。随着软体与硬体的开放,让程式设计师、工程师和设计人员能够进行他们的创作,在全然自发的情况下免费地提供给所有人;
这样的开放性已被证实对于创意与创新有非常好的鼓舞效果,除此之外我们不需重新设计机件,只要拿取同僚留下的机件就能继续向上发展下去。
骇客空间运动是个能描述乐园主义如何运作的良好典范,它拥抱了乐园主义的精神!人们聚在一起然后将心思放在他们该如何和谐的运作、该如何创造并分享他们的的创作给予社会大众。
这种开放性运动将成为部分推力,让我们迈向一个无须金钱的社会!人类的天性倾向于合作、给予以及分享;能因此让我们有所作为并感到由衷的快乐!不像著作权与版权的种种毫无意义的措施,努力尝试着维护自身的利益与竞争。
著作权法已经过时了,而迎接未来的是一切对外开放的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