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操纵人民大众,伪善地取得人民的赞成票,在他们看来,没有这种阴谋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因而不惜利用谎言,这已是古老的手法了,很多过去和当今的苦难本来是可以免掉的也应该可以避免的。
我们来讲讲过去,因为真理较少干预和退却于那些直接或间接利用这种诈骗和从中牟利的人们(他们没有在自己脸上戴上面纱)。这种诈骗适用于世界社会的各个阶层,甚至在较小的圈子里,例如社区,家庭……我说的是假信息的流传,即人们所谓的“谣传”。
让我们回忆一下,在某一时期,人们现在所熟知的几个事实:在罗马,二千年之前啊!你们记起来了,是不是?第一批基督徒被抛给狮子作食物。
在这时期,基督徒们干扰了很多人:军事当局,当时罗马人和犹太人的宗教和政治势力。基督徒被人们认为是危险分子,因为他们在生命的真谛和责任方面唤起了人们的意识,但怎样去判处这些宣扬“爱”的善男信女呢?他们用在他们的先知耶稣那儿学到的教诲教导别人:“爱近邻吧!”“如果有人打你右耳光,把左耳光也伸给他吧!”在罗马帝国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如此不公正的判决。
公众的意见在权力的天平上很重,它涉及声誉,能力和支撑,一切凶残的行动都得有个能被接受的保护色。怎样可以获得足够的公众舆论的支持,好让民众认为杀死他们过去同社区,同街道,同幢楼房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是正当的甚至是必要的呢?只要找出能触动人们的大部分敏感点的谎言就足够了。他们牺牲孩子引发儿童问题,找出同性恋者引发性问题,鼓励卖淫去引发家庭问题。再进一步设想一下:把它搬上舞台,在一个类似竞技场的人群聚集之处,有几个化了妆的祭品供人娱乐,你很快就会动员起十万人,五十万人为伦理道德欢呼,他们会为这些无辜者的残忍的死欢呼,认为他们是社会危险的敌人。
可能你们会想:幸亏这些情况今天不会再有了。你们错了!这情况是存在的。反小集团组织传播的谣言,由权利机构后援公诸于众,就是证明。
在我们的时代,幸亏人们不会再拿起棍棒或石头赶紧向外冲去,私自处决某个人,除了在某些穆斯林国家。他们允许处死通奸的可怜的成年女子或因为被强奸而生下孩子的女人,认为这是他们的耻辱。幸亏我们同时代的人有收集情报的各种方法,至少有这样的可能性。倘若他们有点正直之心,是很容易识别真伪的。
但我们要提防,可怕的谣言还在围绕着我们!不是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说明它们已不存在了。丢失工作,毁坏名誉,告密揭发,拐骗孩子,孤独绝缘,恶意进行中伤的报刊文章……今天的所作所为并不比以往的更好,只是方式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