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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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危及别人的前提下,一个人应依照自己的品味和志向去完善自我,而不必担心他人会怎么想。

假若你想做些什么事,首先检视一下,确实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就可以放手去做而不必介意他人的想法。若你有意同一人和多人分享自我完善的经验,无论是什么性别,只要对方允许,你就可以按自已的愿望去做。只要能达成意识的、进而心灵的觉醒,任何事情都是被允许的。

自上古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女人乃隶属社会的生育工具,而如今我们终于走出了那个愚昧原始的时代。感谢科学的进步,今天的女性能够自由地获得感官经验的满足,而无须惧怕受孕的惩罚。终于,她已真正地与男人一样平等,自从她已可以真正享受自己身体的快乐而不必单独承受行为后的不堪后果。

孕育一个孩子是何等重要的事,故不可听凭机遇的安排。因此,最好在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生孩子,在美妙绝伦的性爱中,完全地清醒你正在做什么,并确定你是真的想要孩子,因为,除非你们在受孕的那一刹那间是真心想要孩子,否则这孩子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个体。

受孕的那一刹那是最为关键的一刻,因为只有那时,第一个细胞,即个体的设计图被形成。

而这一刻必须是你俩所共同渴望的,由于父母双方的头脑中强烈地意识到他们正在孕育着一个生命,于是,这第一个细胞的创造才会完美和谐。这就是新生命的秘密之一。

你们若只渴望满足生理上的需求,藉此开拓自己的心灵,那就好好利用科技所带来的种种方便:首先,要知道怎么避孕。唯有当你们已实现了自我完善后,你们所孕育的生命才是两个身心成熟个体的结晶。

要实现自我的完善,你们可以利用科学所提供的方法去唤醒身体以获得快乐,而不必冒任何险。享乐与生育是两码事,可别混为一谈:前者为个体的享受后者为种族的繁衍而传宗接代。唯有当个人获得自我完善后,才有可能创造出自我完善的生命。若你在不经意中怀了孕但又不想要,这时便可利用科学为你提供的办法来解决:堕胎。你若在受孕时不想要小孩,那么,由于这孩子并非在和谐的气氛下出生,也就不会获得健全的发展。切勿听信那些有关身体的,尤其是伦理道德上的吓唬人的话,说是堕胎会导致身体上的种种后遗症。然而其实,你只要找称职的人来进行处理就不会有任何问题。相反地,保留一个并不想要的孩子,反而会带给你身体或道德上的困扰,且因此,还会将这些转嫁给你所生的这个孩子,让他/她来到这个世上受苦。

生育孩子未必非得结婚不可,或者必须与一个男人居住在一起。不少现代妇女已经决定在不结婚或不跟男人同居的情况下,带一个或数个孩子。况且,一个孩子打从娘胎出世即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她的教育并不是非得由双亲来负责不可。往往委托给专业人员来教育效果会更佳,他们对孩子达成自我完善的帮助,常常比某些父母多得多。

如果你不想与男人居住在一块儿,但却希望有个孩子的话,那就去做吧!实现自己的愿望,别管他人怎么想。

若选定了这么做,也不必认为,你从此就被判定要终生过单身生活了。你仍可以接纳你中意的男人,且他们也将为孩子提供男子气概的榜样。

甚至,你可以决定某天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这样非但不会给孩子造成问题,反倒有助于其健全人格的发展。环境的变迁通常对孩子有积极的作用。

社会应依照父母们的意愿,成立部分或完全负责教育孩子的机构。那些想工作的父母亲,可将孩子交给有能力的管教者来进行监护;而那些想让孩子完全托付给专业管教者的父母们,则可完全将孩子托付给为此目地而创办的社会教育机构。这样的话,如果你渴望生个孩子,可是当孩子出世后,你已与伴侣分离,或因其它因素而不再想要这个孩子了,这时你可以将他/她托付给社会,这样孩子才能在完成其自我发展应有的和谐气氛中长大成人。对孩子来说,如果他/她不是在真正被需要的环境下成长,他/她就不可能获得健全的发展,也不可能实现自我的完善。

抚育孩子,对于孩子与父母来说,都应该是成熟的人生履行。如果小孩子成了一个讨厌的小东西,即便是多么轻微,一旦他/她察觉到,都会对其自我的发展造成影响。只要孩子的存在使你觉得充实,那么就应将他/她留在你身边。

否则,就应将他/她送进社会为此创立的机构中,以容许他/她获得充分的发展,而你也别因为将其安置在那里令自己内心感到丝毫的愧疚。

相反,父母们应该深感欣慰的是,因他们将孩子托付给了比自己更有能力为小生命幸福成长带来帮助的人。

如果孩子喜欢的话,你可以定期去探望他们,他们的愿望总是要优先给予考虑的。管教孩子的师长应常向孩子讲述:其父母是多么的不同寻常,因为他们视孩子的完满成长,比他们自己亲自养育所带来的自私的喜悦更为重要。将孩子托付给比自己更能胜任的人,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孩子应当知情。

你可以随自己的愿望自由地选择伴侣。无论是宗教性和社会性的婚姻均无益处。你不可能为结合两个活生生的个人而签定合同,因为人是活的,注定是会有改变的。

应该拒绝:仅仅把另一方公开宣布为个人所有的婚姻。一个男人或女人都不是任何他人的财产。任何契约形式只会破坏二人间的和谐气氛。

当我们想爱,就自自由由地去爱,而一旦签下契约,就宛如囚徒似地去被迫相爱,那样,两个人迟早会互相憎恶的。因此,你可以与所选择的人共同生活,但唯有当与他/她在一起使你感到快乐时才这样做。

当你们相处不再融洽时就别勉强,否则,这样的结合就会变作地狱。所有的生灵都会发展变化,且这一点没错。若两个人彼此的进步程度差不多,那么,这种结合可以持续下去,但若相去甚远就不可能再继续维系。你曾喜爱的人,如今已不再讨你欢心了,因你俩中的一位变了。为了彼此仍能保留曾经共同生活的美好回忆,而不至于被无益的拌嘴和相互间的敌意所糟踏,你们应该分开。这好比,一个小孩挑选合身的衣服,但当他长大后穿不下时,就必须换上其它合适的衣服,否则他会把衣服撑破的。俩人间的结合也是这样;趁着尚未撑破的时候,就应该分手。

总之,别太忧心你的孩子。他/她跟单亲和谐地生活在一起要比跟失和或不怎么和谐的双亲在一起生活强得多。别忘了首先,孩子是个独立的个体。

社会有责任确保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无虞匮乏,过上幸福的日子。但是,虽然我们要尊敬老人,凡事让他们顺心快乐,但也不必因他们年长就言听计从。

一位智者,无论其年龄大小均能给人以忠告,但一个蠢夫,就算是位百岁人瑞,仍不值得你听他讲上一秒钟。此外,这样的一个人已毫无希望了,因他已终其一生而未能使自己觉醒,但是,对于一位愚笨的年轻人而言就不同了,因其年少故仍存有希望。然而无论如何,社会还是有责任,给予那些顽愚老人以舒适的生活。

死亡不该是因哀伤而集合的事件;正好相反,它应该是充满欢愉的喜庆时刻,因为那一时刻,也许正是我们所挚爱的人升到永生的天堂,永伴我们的创造者——外星人耶洛因的时候。

因此,你没有必要要求以宗教仪式来进行葬礼,但可捐献遗体以供科学研究之用,或者要求遗体尽可能地作审慎处理,但要把额骨,更精确地说——位于鼻子开端处,连接两眼瞳孔视轴中心点上方33毫米(1.3英寸)处,至少一平方厘米(0.4平方英寸)的骨头寄给指导员们的指导员,这样,他便可将它保存于我们在地球的大使馆内。

每个人均在电脑的监视之下被记录着其一生中所有的行为,并将在他们寿终时考核其功过。但是,已知道克洛德ž雷尔传播的讯息的人们,可通过他们存放在大使馆中的额骨细胞,经过再创造而获得永生。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将身体中被要求的那一部份于死后送至指导员们的指导员处,才能获得再生。

当他们了解了讯息后,电脑内的装置继续保持对他们的记录,以作为审判用的个人资料。但是,电脑中自动提取人体中一个细胞的装置,则在人死亡的那一刹那间被关闭了。因此在了解讯息后,只有那些严格遵从讯息所要求的人,才会获得再生。

确定做到,一生当中至少去拜见最高指导员或由他授权的指导员一次,将你的遗传基因代码传送给外星人耶洛因,这样,他们便能唤醒你的心灵,助你保持觉醒状态。

依照此讯息先前所记载的,除了公寓或住宅外,不可给你的子女留下任何遗产。其余的依你所立的遗嘱留给最高指导员,且假使你担心子孙将会不遵照你的意愿和遗嘱,千方百计地想诉诸法律收回你的财产,那么你可以在在世时,就将其捐赠给最高指导员,俾能助他一臂之力在地球上传播创造者的讯息。

在你们所挚爱的人死后,勿须哀伤和悲痛。而应将爱给予那些尚在世、你所爱的人,因为,一旦他们去逝了,也许你会因为未曾好好爱过他们,如今一切已为时已晚而心感不安。

任何人在世时很善良,死后他们就有权进入外星人耶洛因的永生乐园中享受幸福的生活;如果在世时所为不善,他/她就不值得你去怀念。

但是,即使一个人没有被列入圈选名单,他/她也不致于真的消失殆尽。死,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用不着害怕死亡。它就像是进入了睡眠状态,只不过那是一场无尽的沉眠罢了。由于我们是无限的一部分,形成我们人体的物质也不会消失。它会持续地存在于泥土、植物或者甚至动物中,只是失去了其同类的、因而其独特的本质而已。曾经是创造者依照十分精密的计划而组建的无限的这一部分回归于无限,而与此同时,维持着其中一部分的这颗小星球──地球,它还是活生生的。

人人皆有生、爱、死的权利。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或死的总管。死算不得什么,但忍受痛苦煎熬就非同小可了,故应想尽办法去解除这般的折磨。当一个人痛苦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时,他/她就有权选择自尽。若此人终其一生的行为均受正面肯定,他/她就会被允许进入永恒的星球上。

若你亲爱的人忍受百般煎熬而欲寻短见,但自己又没有力量办到,你可以帮他们了结残生。

有朝一日,当科学能帮助你消除人类的痛苦时,然后,你就可以扪心自问:自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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