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差距的演变导致金钱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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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的贵族政治时代,在庄园主剥削农民的时代,对一些小庄园主而言,他们与农民的收入差距约是一比一千,对大庄园主来说,则是一比一万,而统治土地的王侯们则更远远超出,为一比十万。在我们时代,这种差距有了显著的缩减,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变化尤为剧烈,单以法国为例,逐步发展到必须规定最低法定工资制度。位居国家之首,地位与国王相等的法兰西共和国总统,1977年时的收入,把住房、交通用车等服务津贴都考虑在内,只比法定最低工资收入者高出三十倍,这种差别与仅仅二百年之前的情况作比较,变化是十分巨大的,而且差距还在继续变小。

与大庄园主地位相当的,人们可能认为是那些市参议员、将军或大商人,他们的平均收入约比最低工资收入者高出十五倍,与前面提到的高出一万倍的情况根本不能比拟,是无法同日而语的。

至于和小庄园主地位相似的,那些专区的区长、小企业的老板,他们的收入,约是法定最低工资的七倍。

全球各国政府都在有计划地缩小工资差距,法国的努力方向是一比六,在瑞典,差距已经降到一比四,但他们还在努力,目标是最高工资额不得高于最低法定工资的三倍,也就是说,收入最高的人最多比收入最低的人高三倍。

这个缩小差距的进程还将继续下去,直到有一天,在整个地球上,与缩短劳动时间平行了,就没有任何工资差距了。显而易见,一旦工资差距不复存在,那金钱也就不起任何作用了,这样,毫不费力地取消金钱就可以实现了。与此同时,或在稍前一些时候,全世界都会接受这条首要原则:“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有权接受适合于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不需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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